过桥洞避电摩,小心谨慎还是撞到人。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孙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1月初的一个下午4时许,孙某驾驶自己的轿车回老家,途经灵川镇一处高速桥洞,进入桥洞光线一下变暗视线不是很好,孙某专注观察左前方过来的摩托车和摆放的垃圾桶,没有注意到右前方有行人,突然听到“咚”一声声响,孙某连忙停车查看,就见到被害人躺在地上,怎么叫都没有反应,立刻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后来120到场后将人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经鉴定,被害人体表的损伤特征符合因交通事故所造成,死亡原因符合因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故孙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检察官提示市民,驾驶机动车一定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在复杂的路况下需降速观察周围每个角度,不可疏忽任何一个位置,同时行人在道路上行走应靠边,与机动车保持一定距离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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