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民生
虚构项目高利为饵 集资百万涉罪获刑
【发布日期:2024-08-0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林婧】

  日前,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秀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对被告人郑某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7个月,并处罚金52万元。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经查,2022年2月份起,被告人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对身边朋友及周边村民谎称自己经营外贸公司,出口铁、沙、铜等建材,与某公司合作生意等,允诺投资入股可获取高额分红,并在戏馆、烧烤店等公开场所向集资参与人现金分红,引诱他人投资。被告人郑某某将集资款用于支付分红、购买彩票及个人消费使用。已查实被告人郑某某向10余人收取集资款233万元,支付分红100多万元,实际骗取金额108万元。

  检察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投资理财,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市总工会助力木兰溪生态文明发展项目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 湄洲岛生态低碳发展案例再次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 大爱和平 文明互鉴 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在湄洲岛举行
  • 灵华线羊角寨隧道上演“紧急救援”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