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心存侥幸,实施盗窃后妄图逃脱法律的制裁,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2023年6 月,凌某因囊中羞涩便起了盗窃的邪念,将犯罪目光盯上了吴某经营的位于荔城区某摄影店内的照相机及照相机镜头。凌某在该店偷走5部佳能牌照相机以及6 个佳能牌照相机镜头、1个腾龙牌照相机镜头。经鉴定,上述财物价值合计人民币3.8万余元。然而就在次日,民警便在福州将其抓获,并追回被盗相机和镜头。 凌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荔城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凌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根据凌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犯罪前科等情况,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商户、居民对自己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有条件的可以放置在保险柜或者加装电子监控设备以防被盗。失窃后,请及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