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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晋首位双学籍飞行员
【发布日期:2024-09-13】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吴林玉)今年7月,我市6名学子收到空军飞行学员录取通知书,被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引起强烈反响和积极好评。9月6日,喜报再次传来,莆田第二中学郭同学被录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双学籍飞行学员,成为我市第一位新晋的双学籍飞行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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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同学在招飞现场发言


   据悉,空军招飞培养中,高中生飞行学员进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授予空军少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理科类(或选考物理)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综合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我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增强学生国防意识,鼓励学生积极投身军营担当,担负起守卫祖国的时代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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