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网事
医院“偏爱”高价药 为治病还是为回扣?
【发布日期:2024-09-18】 【来源:据《南方都市报》】 【阅读:次】【作者:】

  近日,河北省医保局向下级单位和医疗机构下发了文件,对各市及医疗机构采购中成药情况进行了通报,30家医院被点名。《通报》指出,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湖北中成药联盟集采药品存在采购使用高价药品的情况,采购超3倍以上的高价或次高价药品的医疗机构达2447家,超3倍药品采购金额2.27亿元,占总采购金额的69.83%。

  众所周知,为解决“看病贵”问题,破除以药补医,我国大力推进医疗体制改革,2016年已取消所有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即医院以购入价卖药给患者,实行零差价售药。既然医院不能从药品销售中获利,为何还要采购使用高价药品?似乎不外乎三个答案:一是满足临床治疗需要;二是满足高收入者用药需求;三是从高价药获得收益。

  虽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可以压缩红包回扣空间,但某些中选企业为了在医疗机构增加销量,仍偷偷沿用“带金销售”潜规则。那么,就不排除2447家医院是为了提成回扣而有意采购使用高价药品,因为高价药品的回扣提成无疑高于普通药品。当然,高价药品治疗某些疾病的效果更好。这就要区别,究竟是为治病,还是为回扣?

  既然河北省医保部门此次发文指出30家医院“偏爱”高价药,说明对这种现象高度重视。因为采购使用高价药品,背离了解决“看病贵”的医改初衷。如果高价药出现在民营医院、合资医院国际部采购清单上,似乎不用诧异,但从此次点名曝光的30家医院名单来看,基本都是公立医院,让人怀疑存在灰色交易等问题。

  或许有人会认为,在公立医院就医的患者中会有不少高收入者,相比药价,他们更加在意治疗效果,相关医院采购高价药品是为了满足这部分患者需求。但也不排除某些医生为了治疗效果或回扣,让普通患者使用高价药。所以,医院特别是公立医院“偏爱”高价药,不免让人心存担忧。

  而要纠正部分医院“偏爱”高价药的癖好,可从三个方面入手:对使用高价药品的患者进行摸排,以此判断高价药究竟用在谁的身上,如果用在普通患者身上,要从开具处方环节整改;调查相关医院采购使用高价药品后,医院负责人、采购负责人、临床医生有没有从中获取红包回扣;在中成药集中采购中要适当控制高价药的比例。至于河北医疗机构为何会采购使用湖北中成药联盟集采药品,这是因为,首轮中成药集采由湖北牵头,覆盖30个省级地区的医院需求。从这个角度推测,采购使用高价药的医院,不仅仅存在于河北。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