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对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开展公诉庭观摩评议活动。 被告人黄某某多次在印度尼西亚等地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制品并邮寄回国,存放在家中用于销售,建立了由被告人黄某某、同案犯陈某某各自发展微信客户,并以被告人黄某某为主通过微信谈好销售生意、同案犯陈某某负责协助打包、快递邮寄的销售模式。二人利用微信平台进行大量的广告宣传,先后向多人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制品。 在庭审中,公诉人从案件事实、证据、犯罪构成等方面进行阐述,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发表了公诉意见,并针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的重大隐患等方面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观摩结束后,两级检察机关在荔城区检察院进行评议座谈交流。评议人员围绕法律文书质量、举证质证效果、公诉人庭审表现以及整体庭审效果展开评议。同时,也对起诉书、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的规范化制作、举证顺序优化等展开热烈讨论,提出改进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