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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问题少年”的阳光蜕变
荔城区检察院注重行为矫治与家庭支持并重,促推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发布日期:2024-09-2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吴舟 方园】

   核心导读:在青春的道路上,有些孩子可能会暂时迷失方向,成为众人眼中的“问题少年”。然而,当司法的温暖之手与家庭、学校的关爱相结合,这些孩子是否能够重新找到人生的光明之路?今天,我们将为您讲述一个发生在莆田荔城区的真实故事,一个曾经叛逆的少年如何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实现了惊人的蜕变。

叛逆少年的挣扎与迷失

   2023年2月间,年仅16周岁的被告人张某某来到莆田市某区一烧烤店路边,采用拉车门方式盗走被害人陈某某停在路边小轿车内现金人民币6000元。案发后,张某某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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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联合社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会

   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却让办案检察官陷入思考。检察官通过阅卷发现,张某某虽年纪不大,却有着多达十二次盗窃、打架斗殴的行政处罚劣迹,别的孩子在这个年纪还在学习、运动、追星,而他的16岁仿佛已经走完了别人的大半生:校园霸凌、文身、混社会,全然没有了学生的样子,不仅是老师眼中的坏学生、父母心中的叛逆儿,更让公安机关无计可施,根本没人知道他还能不能“改好”。他的青春岁月,仿佛被阴霾笼罩,失去了应有的色彩。

   带着疑惑,办案检察官对张某某的成长经历展开深入调查,由于父母忙于生计、疏于管理,张某某在小时候便被送去文武学校上学,初中时开始叛逆,交友不慎,经常旷课,每天和狐朋狗友“醉生梦死”,遇事习惯用拳脚解决问题,最终“犯了事”。

   “迷途少年就像一只风筝,有时候我们用力拉一拉线,他就会有所回应,但如果线断了,他的未来也便无家可归了。”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带着“拉一把”的心态,检察官来到看守所内与张某某对话。“之前我管教不严,接下来我定会好好监管,让他远离那些狐朋狗友。”在会面前,张某某的母亲向检察官保证道。而当面对检察官时,张某某稚嫩的脸上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坦言愿为错误的行为承担责任,但仍希望能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不想被羁押在看守所内。检察官发现,张某某的叛逆行为背后,其实隐藏着他内心的迷茫和对关爱的渴望。

检察官的温暖救赎

   面对认罪悔罪的张某某,考虑到羁押措施容易造成“交叉感染”,不利于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且其家庭具有监管意愿,检察机关结合本案社会危害程度、行为人认罪悔罪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估后,依法对张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为确保张某某得到有效监管,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分析研判张某某的犯罪行为性质、个人生活情况、家庭监管条件等因素,决定将张某某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

   据悉,专门学校是以“教育代替刑罚”方式培养学生“再社会化”的机构,是对有网瘾、夜不归宿、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矫治的场所,更是挽救未成年问题孩子“最后的希望”。张某某因此成为了全市首位进入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检察官们深知,每一个孩子都是一张白纸,他们的行为往往受到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为此,检察机关“对症下药”,启动督促监护工作。针对张某某父亲长期在外地务工而疏于监管的情况,对其释理训诫,促使其与张某某保持“一周一通话”,主动修补隔阂;针对张某某母亲教育方法不当等情形,向其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其履行监护职责、调整沟通方式、改善家庭氛围。

阳光下的新生与蜕变

   为保证专门教育的针对性,检察机关还与专门学校建立起工作衔接机制,通过司法社工以课程学习、公益劳动、心理疏导等方式对张某某跟踪帮教,同时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张某某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其主动扛起家庭教育责任。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张某某父母的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明显提升,张某某与父母的亲子关系得到明显改善。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针对张某某的教育矫治初步成效、家庭教育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后法院对张某某判处缓刑。之后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司法局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专门学校”工作模式,由专门学校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张某某继续留在学校内接受教育矫治。

   进入专门学校经过短暂的适应后,张某某逐渐改变了从前的不良习性,从起床到就寝、从衣着到三餐、从课堂到训练,张某某养成了规律的生活方式、规范的行为习惯,身体越来越结实、人也越来越自信。在短短的十个月时间里,这个曾经旷课文身、盗窃打架的“迷途”少年,体验了许多前所未有的“第一次”:当班长、当教官、晚会表演、种菜栽培……“变得懂事多了”“回家劳动很积极”“我们的关系更近了”……张某某的母亲向检察官反馈张某某的近况时,字里行间更是流露着喜悦。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张某某的法律意识逐渐提升,思想认识和行为习惯回归正轨,现顺利通过缓刑考验期,跟随父亲前往外地工作,开启新的人生旅程。他的蜕变,不仅让家人感到欣慰和骄傲,更让荔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看到了他们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为了全面落实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荔城区检察机关立足该案办理,联合妇联、团委、公安、法院等多家部门,依托“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共同设立集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站,会签《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案件适用范围、具体举措、保障机制等作出详细规定,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强化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让家庭保护“实时在线”。截至目前,荔城检察院已对8个案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开展家庭教育培训会4场,受教育家庭达7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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