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教育
明年高考10月23日起网上报名
【发布日期:2024-10-11】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吴林玉】

        晚报讯 10月8日,《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公布。通知明确,申请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的所有人员须于2024年10月23日至28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名。

10月23日至28日网上报名

       申请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的所有人员(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下同)须于2024年10月23日至28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名。10月29日至11月3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择相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下同)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拟申报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我省户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省内面向(含定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

外来人员报名有限制

        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5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 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5类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下列5类人员不得申请高考报名: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025年4月统一补报名

       补报名工作拟于2025年4月下旬统一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补报名对象:(1)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2)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24年10月报名后至2025年补报名前转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3)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分6个报考类别

        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普通类、物理科目组艺术类、历史科目组艺术类、物理科目组体育类、历史科目组体育类等6个报考类别,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025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专业类别。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戏曲类分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兼报多个类别。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