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时事
群租房消防安全常识
【发布日期:2024-11-0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群租房防火需要知道哪些?近年来,居住房屋租赁市场发现迅速,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消防安全隐患,应注意防火,掌握以下知识:

  1、居住房间内不得使用明火炊具,不应使用、存放化学危险品。

  2、使用明火的厨房应满足下列条件:安装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满足自然通风条件,选用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

  3、电气线路应具备保护功能的装置,不得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电气线路规格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电气线路敷设应采用金属套管或者PVC阻燃套管保护。

  4、不得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气产品,大功率用电设备应设专用电源插座。

  5、人员较多、用电量大的群租房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希望租户要掌握一定的灭火逃生自救能力,树立消防危机意识,尤要熟悉身边环境的安全出口,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保持镇定,做好简易防护后进行逃生。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市总工会助力木兰溪生态文明发展项目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 湄洲岛生态低碳发展案例再次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 大爱和平 文明互鉴 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在湄洲岛举行
  • 灵华线羊角寨隧道上演“紧急救援”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