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治
快递藏毒存侥幸 贩卖牟利终被捕
【发布日期:2024-11-07】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陈一南】

    晚报讯 毒品不仅会毁坏国人的身心健康,更会衍生其他的暴力犯罪,为谋一己私利而贩毒,不管如何伪装都难逃法律制裁。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2024年4月至6月间,犯罪嫌疑人王某为躲避公安机关侦查,通过境外软件两次贩卖冰毒给购毒者杨某,将冰毒装入键盘、电饭锅里进行伪装,并通过快递邮寄。仙游县公安局于同年6月23日扣押疑似冰毒的白色晶体,经鉴定,涉案白色晶体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犯罪嫌疑人王某于同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王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涉嫌贩卖毒品罪,并依法对其予以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切不可以身试法,心存侥幸认为通过快递邮寄就能降低被查获的风险,办案人员往往通过梳理快递信息发现犯罪线索,有毒必肃、贩毒必惩,一旦发现存在涉毒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市总工会助力木兰溪生态文明发展项目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 湄洲岛生态低碳发展案例再次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 大爱和平 文明互鉴 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在湄洲岛举行
  • 灵华线羊角寨隧道上演“紧急救援”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