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财经
汽车“焕”新补贴金额提高 补贴条件放宽
【发布日期:2024-11-2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玉)根据《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我市进一步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并放宽补贴标准。

  据介绍,调整后,个人消费者在6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行汽车置换更新,按照购买新车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档提高补贴标准:新车价格为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1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3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3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5000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补贴标准维持15000元/辆不变,新能源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9000元/辆。

  据了解,在11月20日之前完成申报且符合申报补贴条件的,将根据最新补贴标准核发补贴。若补贴发放到账,后续将按最新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目前,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要求也有所放宽,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登记时间从4月27日调整为9月6日。对《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的要求“在福建省内开具”调整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具”。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