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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家门口的 “养老幸福圈”
我市强化新建住宅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发布日期:2024-11-27】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王庄】

  晚报讯  近日,我市缦云轩、悦溪公馆、观澜郡等楼盘共计900余平方米的配套居家养老用房通过验收,这是我市以规划为引领,通过强化新建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盘活存量资源等方式,助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一个缩影。

  据悉,按照《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发布“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的通知》《莆田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莆田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年)》等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我市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中主动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规模及相关指标,并主动邀请民政部门参加控规方案专家评审会。我市明确要求做到“三个优先”: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优先保障养老设施用地指标,优先报批农转用,以更好满足公共服务配套要求。目前,全市已完成村庄规划批复602个,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均合理配置了养老服务设施。

  对建设项目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的,市自然资源局在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或核发《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时,严格按照控规要求,并会同相关部门将有关建设规划要求纳入《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或《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土地出让时一并公告《无偿配建协议书》;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将民政、住房建设等有关部门纳入《建设工程方案》联合审查单位,重点审查养老服务用房总平布局、建设规模等,不符合民政等部门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竣工验收阶段,配合住房建设、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验收,确保养老服务等设施应建尽建,做到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我市鼓励各类主体在符合市政府《关于利用空闲用地和房屋资源举办民生服务机构的通知》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存量低效用地或工业厂房、商业办公及其他可利用的房屋资源,用于举办养老等民生服务机构,按程序积极办理使用功能临时变更意见函。过渡期满后,依法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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