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中展现出的蓝碳“增量”与“减量”修复模式,犹如司法乐章中的和谐旋律,奏响了生态保护的强音,让我们深切感受到能动司法的独特魅力。 从“增量”的传统补植复绿、碳汇认购,到“减量”的互花米草除治,这看似相反的举措背后,实则蕴含着相同的司法智慧与担当。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生态环境问题时,法院没有因循守旧,而是积极探索、创新求变。当种植红树植物因季节受限无法施行时,果断转变思路,针对互花米草这一危害海洋生态的“毒瘤”开展除治,这是对司法灵活性的生动诠释。 这种能动司法的实践,不仅仅是个案的突破,更是对整个生态司法理念的丰富与拓展。它让司法不再是机械地适用法律条文,而是主动融入生态保护的大局,与行政部门、社会组织携手合作,形成强大的保护合力。通过引导违法者参与生态修复,无论是“增”还是“减”,都让其成为生态改善的参与者,真正实现了从破坏者到守护者的转变。 在“增减”之间,我们看到了涵江法院为守护海洋生态的不懈努力,也看到了司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无限的潜力与可能。期待更多的司法机关在生态保护的道路上,用能动司法书写更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