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的一天凌晨,被害人小陈如往常一般,在城厢区某休闲酒店按摩后,到大堂躺椅休息,顺手将手机置于扶手上,而后酣然入睡。此时,刘某某来到小陈隔壁躺椅,准备休憩。见小陈背对自己,手机又在近旁,顿生贪念,便将手机悄悄藏入浴袍口袋,起身离开休息区,接着迅速更衣,离开酒店。 当日下午,刘某某乘坐动车逃离福建,次日上午回到湖北石首老家,中午就急忙将手机拿到店里刷机。然而,刷机后手机仍无法正常使用,下午他又以1400元的低价将手机卖给手机店老板。 但刘某某万万没想到,仅仅四天后,莆田警方就跨越千里,赶赴湖北,通过当地派出所将其传唤到案。到案之初,刘某某心存侥幸,矢口否认盗窃行为,直至民警追回被盗手机,在确凿证据面前,他才不得不承认犯罪事实。 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4800元。经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刘某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正所谓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刘某某的案例警示众人,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即便看似一时得逞,最终也难逃法律制裁。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唯有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才能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