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期,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时发现,辖区部分市场的一些摊位,存在在售熟食、生鲜肉类等食品违规使用 “生鲜灯” 照明的情况。这种现象会导致生鲜食品的新鲜度呈现失真状态,极有可能误导消费者对生鲜食品的感官认知,进而损害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察觉问题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职能部门制发了磋商函。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农产品市场、超市部分摊位违规使用 “生鲜灯”、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的行为展开全面排查,同时督促违规使用 “生鲜灯” 的摊位商户进行整改,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磋商函后,立即对照磋商事项,全面梳理生鲜灯监管工作,并部署开展再排查、再宣传行动。目前,已针对全区农贸市场、商超、食用农产品经营户等,开展了 “生鲜灯” 全面排查。累计检查农贸市场 9 家次、超市 14 家次,指导 17 户经营者更换了可能影响感官判断的光源,还移送了 5 条案件线索。为做好 “生鲜灯” 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印制了禁止使用 “生鲜灯” 的宣传海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并张贴海报,引导经营者充分认识 “生鲜灯” 的危害性与违法性,强化诚信经营意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整改进度,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守护百姓的食品安全,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