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许秋洪)在日常生活中,三轮车以其灵活、易操作的特点,在短途轻量运输工作中成为大家的好帮手,但部分三轮车驾驶员不顾安全,只图方便,违法载人出行,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近日,市交警支队曝光几起三轮车违法行为。 4月13日9时许,陈某珍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搭载1人行驶至荔涵大道4公里200米处时,被荔城交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陈某珍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4月14日15时许,陈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搭载1人,行驶至仙游县鲤南镇城南西路时,被仙游交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陈某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4月14日11时许,林某娟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搭载1人,行驶至县道214笏平线20公里500米路段时,被秀屿交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林某娟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辆、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4月15日11时许,张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搭载3人,行驶至胜利北街路段时,被城厢交警当场查获。执勤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据民警介绍,电动三轮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三轮车在行驶时,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同时,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搭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能力较差。 三轮车大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万一在三轮车上“出事”了,大多数乘车人极有可能是“哑巴吃黄连”。 民警提醒,三轮车无证驾驶、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危害极大,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三轮车违法行为,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