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厢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行动聚焦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以及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和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重点整治原料污染、知假造假、欺骗误导消费“三个重点”问题。 在专项行动中,该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城厢区东海镇的某百货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货架上销售的某排骨面已超过包装标注的保质期。该百货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城厢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店经营过期食品的案件线索移送莆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查办,并对现场发现的过期泡面进行就地销毁,同步拍摄取证留存。 据统计,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城厢区市场监管局累计排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428户次,查出涉嫌违法问题54条,已完成整改34家。同时,结合监督检查工作,发放提醒告知书600余张,张贴宣传海报200 余张,有效提升了农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强化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参与度。 下一步,城厢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发力,结合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全力守护广大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让农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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