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联合印发《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从五个方面提出16条措施,解决当前农村建房审批中基层存在的瓶颈问题,不断提升审批效率,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理需求。措施自今年8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2年。 《若干措施》提出,建立统一审批平台,完善申请、投诉、监督相关功能,实现全程网办。村民建房申请通过小程序提交,乡镇、村居“线上联审+多部门联办”,线上全流程实时公开可追溯。优化村庄规划管理,强化用地指标保障,实事求是认定现状地类,及时调整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若干措施》要求,强化“建新拆旧”管理,落实农村建房违法查处机制,严守宅基地管理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