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为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与仙游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生态司法宣传系列活动,通过设立生态法治宣教基地、举办法治讲座、公开宣判典型案件等形式,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15日上午,野生鸟类司法保护宣教基地在游洋镇沽山村生态观鸟基地正式揭牌。仙游县拥有丰富的鸟类资源,包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等,这个建在生态观鸟基地里的普法阵地,将法治教育与生态体验完美融合。在这里,游客不仅能观赏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等珍稀鸟类,还能通过互动体验学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 14日下午,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在游洋镇沽山村举办“践行‘两山’理念 守护美丽家园”生态普法宣传讲座。讲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和司法实践, 并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决不踩法律红线,自觉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物种多样性及生态环境。 近日,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仙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袁某失火毁林案。被告人袁某因在山里乱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因事发地点位于偏僻山区,火灾发生时风势较大,加之干草和杂草层积,火势迅速蔓延,火灾最终波及了约66亩林地。案发后,袁某主动缴纳受损林地的生态修复费用10785元,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损失费用20638元。法院在审理此案件时,充分考虑了袁某的认罪态度以及后续的补救措施,当庭以失火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从“一纸判决”到“一片青山”,司法力量的主动延伸,正让生态保护从法律条文转化为公众行动。在全国生态日的节点上,这场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活动,是检察力量融入生态治理的生动实践,也为共建美丽仙游写下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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