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进货,高价转手,短期内获利颇丰,在这挣快钱的背后,是制假售假的灰色产业链,是法律的高压线。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 自2018年11月开始,被告人张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接单并报货至同案犯郑某经营的档口购进假冒“匡威”“范斯”(VANS)注册商标的鞋子,后加价出售给其他档口,从中赚取差价。截止至案发,被告人张某自认从销售上述假鞋中获利约人民币4万余元,销售金额约人民币53万余元。 检方提醒:无论是制售假冒商品,还是购假转卖赚取差价牟利,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还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切勿因眼前利益铤而走险,任何侥幸都可能换来法律的严惩。维护市场诚信,从抵制假货、拒绝参与违法交易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