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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首起盗小财物宣判 母子盗香烟分获刑罚
【发布日期:2011-09-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刘培玲)古训说得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可一对母子好吃懒做,母亲常教儿子谋生之道就是盗窃生财,并和儿子演双簧盗走14条香烟,价值人民币591元,昨日记者获悉,这对母子盗窃的财物案值虽小,但两人还是被分别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和5个月的拘役。
    据介绍,家住仙游鲤南的王某姐和儿子邱某建平时好吃懒做,她教育儿子的谋生之道竟是盗窃生财,并多次带儿子演双簧实施盗窃,母子俩也曾多次进出牢狱。今年6月初,王某姐刚刑满释放,就迫不及待又和儿子流窜到鲤南镇平原村一户在自家房屋内经营食杂店后的房间内盗走各类香烟计14条,价值人民币591元,后被发现被当场抓获。这是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行以来,仙游县首起入户盗窃、数额未达到1500元较大起点即入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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