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故意致人轻伤 潜逃9年后自首
【发布日期:2011-11-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许仙 朱风华) 昨日,经过江口边防派出所的不懈努力,涉嫌故意伤害罪已潜逃9年之久的在逃人员李某到该所投案自首。 2002年12月15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酒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之后一直潜逃在外。经过警方的努力,近日,双方当事人家属终于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现金3万元人民币。昨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终于放下包袱,鼓起勇气到该所投案自首。 |
我市千名职工共庆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 文艺汇演奏响新时代奋斗强音
2025年中考顺利结束
海峡两岸公祭伏羲
我国成功发射中星9C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