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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双方白天要务工无暇出席庭审 仙游法院“夜间法庭”再次开庭
【发布日期:2011-09-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林国概  陈玲玲)9月25日晚,仙游法院榜头法庭再次响起法槌敲击声,“夜间法庭”再次开庭,这是距5月25日仙游首次出现夜间开庭以来,该院第四次开展夜间法庭开庭。
    仙游某红木家具厂的一名木工,在操作机器过程中不慎将大拇指削掉一层,造成大拇指功能性障碍,经仲裁委员会伤残评定为9级伤残。该家具厂作为原告对仲裁委员会评定的9级伤残有所异议,遂申请福建省仲裁委员会重新鉴定。但仙游县仲裁委员会在没有得到省仲裁委员会的鉴定结果时就直接作出仲裁裁决书,要求家具厂按照9级伤残赔偿原告50000元。工厂不服仙游县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遂将木工告上法院,要求不予赔偿50000元的请求。
    榜头法庭受理后,根据双方白天要务工,无暇出席庭审,要求将案件排期到晚上开庭的申请。此案将择日判诀。据了解,仙游法院“夜间法庭”已经形成一种规范的庭审制度,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进行不定期夜间开庭,为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提供了方便,增加了法庭出庭率,最大限度实现法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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