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国家二级保护树种 一男子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1-10-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郑扬帆)仙游古典家具的兴起,催热木材交易,然而个别不法分子为了利益挺而走险,非法砍伐林木,甚至对国家重点保护树木也不放过,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仙游石苍的林某就因砍伐国家二级保护树种福建柏,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介绍,2004年4月,林某伙同他人窜到石苍乡霞湖村下斜水尾一村民的自留山上,非法砍伐了1.817立方米的天然福建柏,并将福建柏集中装车出售给木材加工厂。随后加工厂将之加工成烟灰缸半成品。林某事后分得130元赃款。经鉴定,林某所砍伐的福建柏属于常绿乔木,系国家二级保护树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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