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加工场仓库内私设员工宿舍
被查封并罚款15000元
【发布日期:2011-10-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郑与国 通讯员 陈美娟)10月25日,涵江消防大队联合区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人员,对涵江区三江口镇进行突击检查,依法对涵江区一塑料米加工场进行临时断电查封,并处罚款一万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当天上午,检查人员在对涵江区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的一家塑料米加工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层仓库内设有一宿舍,狭小的空间内,竟然集饮食、住宿于一体,且该场所仓库内消防通道堵塞,货物堆放杂乱,安全隐患十分严重。大队监督员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该场所实施临时断电查封,并对该加工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取证,大队依法给予该加工场罚款15000的处罚。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