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友邀去为朋友过生日,不过,男子趁其酒醉,采用暴力手段将其奸淫,近日,荔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黄通犯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黄石镇女子杨洋,今年刚满20周岁,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笏石镇22岁男子黄通,二人不就便成了男女朋友。今年6月6日,黄通借朋友生日之机,跟杨洋说要把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杨洋第一次谈恋爱,对男友的话没有质疑。于是,当天晚上,杨洋就跟着黄通来到荔城区黄石镇东方猎狼大酒店包房内,为黄通朋友庆祝生日,十几个年轻人喝酒、唱歌,玩得兴起。期间,黄通多次叫朋友与杨洋喝酒。杨洋酒量不高,也没有防备心理,没喝几杯,就醉得不省人事,趴在黄通腿上一动不动。当晚23时左右,黄通抱着杨洋离开了。黄通把杨洋带至荔城区黄石镇水南村某公寓,关掉杨洋手机,使其朋友家人联系不到她,之后强行脱下杨的裤子欲与其发生性关系,此时杨洋意识到事情不对劲,极力反抗,抓伤了黄通后背,咬伤其脖子,但黄通不顾杨洋的反抗,先后两次把其奸淫。 次日凌晨,杨洋在父亲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黄通随后被抓获归案。(文中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