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醉汉驾车追尾相撞 双双受法律制裁
【发布日期:2011-11-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朱良回 吴梅芳】
晚报讯 一男子醉酒驾车,结果遇到比他醉得更厉害的醉汉驾车,结果发生追尾事故,昨日,仙游县法院交通审判庭审结一起因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牵出的醉驾刑事案件。 据介绍,2011年6月5日,家住仙游的茅某智在亲戚家喝完酒,驾着一无牌证的二轮摩托车回家,当车行驶到306省道52KM+800M路段时,突然被一部无牌证的二轮摩托车追尾撞倒,造成两人受伤的后果。事故中,茅某智发现撞他的司机陈某龙比他醉得更厉害。经鉴定,茅某智血样中当时检出乙醇浓度为80.12mg/100ml,属醉酒驾车。可陈某龙血样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81.68mg/100ml,属严重醉酒驾车。经仙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认定,此次陈某龙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茅某智无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龙、茅某智在道路上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二车损坏的后果,其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陈某龙、茅某智案发后均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予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茅某智血样中检出的乙醇浓度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的0.12mg/100ml,其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龙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判处被告人茅某智免于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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