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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腿肠变质 销售者被罚赔十
【发布日期:2011-11-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国松 黄晓雯】

       晚报讯   近日,仙游县工商局12315投诉台成功调解一起因火腿肠变质引起的食品消费纠纷,消费者蔡女士获得所购火腿肠价款十倍赔偿。
       前几日,蔡女士带孩子逛超市,买了一包6.5元的某品牌火腿肠给孩子吃,孩子刚吃了一支,便感觉腹痛不适,医院诊断为食用变质食品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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