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户籍协管员为疑犯伪造证件
【发布日期:2011-11-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黄美妹】
    在金钱面前,基层派出所户籍协管员竟然胆大妄为给犯罪嫌疑人伪造假,使疑犯逍遥法外,近日,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7年6月,林秀某被莆田市公安局某派出所聘用为户籍协管员,从事协助身份证照片采集及身份证办理工作。来自涵江区江口镇院里村的王某飞于2005年4月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立案并上网追捕。为了逃避追捕,2010年3月26日,王某飞通过王某林找到林秀某,请求为其办理一张套用他人身份的身份证,并答应在事成之后给予好处。随后,林秀某便为其办理了一张套用死者“张某”身份信息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收受王某飞给予的人民币2000元感谢费。之后,王某飞便用“张某”的身份证办理住宿、乘飞机等,游走于社会,致使公安机关无法及时把其缉拿归案。
    期间,王某飞以帮助他人办理到韩国务工为名,骗取俞某夫妇、詹某忠、詹某芳等10人人民币7万多元。2011年3月23日,王某飞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随后供出林秀某,林秀某于同月31日被行政拘留,于5月3日被逮捕。案发后,林秀某亲戚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