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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一液化气经营者被拘
【发布日期:2011-11-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郑与国 陈斌) 近日,荔城区消防大队依法对一违法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者给予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形成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彻底消除了火灾隐患。
    11月11日上午,荔城区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对莆田市恒通液化气有限公司拱辰马宫顺发分销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液化气站供应许可证已过期,存在违法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将对周围百姓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针对上述情况,监督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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