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仙游县的陈先生来电:我前几天购买的一批水泥缺斤短两,包装袋上标注为50公斤,实际重量只有40公斤。 原来,家住盖尾镇的陈先生家中装修买了9吨水泥,使用几包后,拌泥工在搅拌时嘀咕这水泥分量不够,“少得厉害”。 当日,笔者来到该村陈先生的家中采访。笔者让陈先生从成垛的水泥中随意称量了5袋外包装完好的水泥,结果发现,这5袋水泥只有40公斤,每袋少装10公斤。笔者看到,这些水泥包装袋上印有“某水泥有限公司制造”字样。 据经销商李先生介绍,他进的这批水泥共30吨,大约有1吨的水泥分量不足,缺斤短两。发现情况后,他当即与厂家联系,厂家却让他找给他送水泥的人。“明明标注为50公斤,为啥不够秤?我只能找厂家啊!”对于厂家的态度,李先生很生气。 随后,李先生当着笔者的面给该水泥有限公司的销售主管刘某打通了电话。 笔者电话采访刘某时,刘某说,他去现场看过了,分量不足的情况确实比较严重。厂里的水泥都是整车过磅出厂的,个别袋可能分量不够,但总量是足的。刘某也坦承,有时设备出问题,每袋的重量会有些偏差,但不会这么大。他怀疑问题可能出在拉水泥的车主身上,因为以前也出现过这种情况。至于问题怎样解决,刘某表示,出了问题要按程序解决。 笔者就此采访了仙游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投诉台林主任,他说,水泥每袋略有误差属于正常,但不应该差这么多。他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在交易中缺斤短两属于违法行为。一旦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或经销商可以到工商部门去举报,也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 之后,陈先生遂拨打投诉电话,当地工商执法人员接诉后立即赶往现场取证、核实,经协调,双方达成协议:由水泥店一次性补偿580元现金给陈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