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信鸽 一男子落法网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辛连斌】
晚报讯 家住仙游县枫亭镇的宋某本是一个老实的生意人,靠自己所经营的一家鸽子铺谋取生计,但宋某原本平淡的生活却在他一次“收购”别人失盗的信鸽当肉鸽出售,结果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被审查。 2011年8月底的某日,宋某正在仙游县枫亭镇北门自己所经营的一家鸽子店中打点生意,这时出现了一名陌生的男子,带来12只与众不同的鸽子,这些鸽子脚上都套着铁环。宋某凭着生意人的直觉知道生意上门了。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宋某最终以一只25元的价格向该陌生男子收购了这批共计12只信鸽,而后宋某以每只45元的价格销售了其中的6只给别人当下酒菜。 该批信鸽的主人朱某发现自己心爱的信鸽被盗后,于9月4日向公安局报案,经过审查宋某于2011年10月19日被办案民警抓获归案。经查,该12只信鸽系朱某于2011年8月14日失窃的信鸽。据专业人士介绍,一般的信鸽,价格在200元至300元不等,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批信鸽的价值共计3300元人民币整。 近日,仙游县公安局以宋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该案移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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