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城市墙体流行办证的小广告,像狗皮膏药到处乱贴,但居然有不法分子将办假证的广告也堂而皇之地刷上了墙,民警利用此广告,将制造假证的两不法分子引诱出来抓获。日前,城厢区人民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去年2月起,袁某雇人在仙游县城关街道的墙面上刷写“手机号码+办证”的广告,并与在福州市区贩卖伪造的发票的熊某取得联系,欲兜售非法制造的证件、发票等。9月2日,仙游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与袁某联系,诱称要购买发票,并约定了交易时间、地点。而后,袁某到福州市汽车北站找到熊某,以人民币1200元的价格购买了10本福建省莆田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共计1000份。之后,袁某到约定的地点准备出售该1000份伪造的发票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该1000份发票均为伪造的发票。 同年10月22日,根据袁某的供述,公安机关将正在福州市汽车北站兜售发票的熊某抓获,并当场缴获发票5640份。经鉴定,其中5044份为伪造的发票,596份为真发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袁某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出售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其行为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告人熊某还非法出售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发票,其行为又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