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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5名测绘人员落马获刑
私吞40多万公款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李金春 通讯员 林鹏】
    利用自己工作便利,仙游县土地测绘室5名干部联手造假,套取公款40多万元,之后将这些公款私分,结果遭人举报而落马。近日,市法院对5名贪污国有资产的工作人员,作为终审判决,分别判处10年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5干部联手骗国有资产40多万元
    陈某好是仙游县财政局国有资产投资运营中心(以下简称“国投中心”)的主任,因工作关系,陈某好与仙游县土地测绘室(以下简称“测绘室”)工作人员黄某星、方某某、陈某华、黄某文关系较好。2008年10月,刚被宣布担任仙游县国投中心主任的陈某好,刚开始工作表现比较好,2008年12月,陈某好认识被县国土局党组任命为测绘室主任的黄某星,两人工作关系来往密切。2008年7月间,同在测绘室的黄某星、方某某、陈某华等人合股成立仙游县大地测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2009年7月,黄某文转业安排在测绘室工作,得知黄某星等人加入大地公司,就在同月也加入股大地公司。
    2009年7月间,测绘室受仙游县人民政府委托,对县综合农场进行地形测量、宗地面积测绘和定桩放样工作。2010年5月间,鲤南开发公司将地形测量费用28.5万元转到测绘室的账户上。同年7、8月间,测绘室准备收取该地块测绘费40多万元时,为了增加大地公司的收入,由测绘室主任黄某星提起,并与方某某、黄某文、陈某华讨论决定,将该笔本应由测绘室收取的宗地测绘费用通过作假转由大地公司收取,并由方某某负责此事。方某某即找到陈某好,要求其帮忙此事,并许诺事后回分钱给他。陈某好受利益驱使,同意帮忙并授意方某某以大地公司名义打好申请核拨宗地测绘经费报告,并请相关领导骗取签字。方某某要求陈某华以大地公司名义打了一份报告,称县国投中兴委托该公司测绘县综合农场收储地块宗地面积,申请下拨测量经费42万多元。之后方某某持该报告骗取了相关领导签字。
        借款10万元变分赃10万元
    2010年9月25日,国投中心将427821元测绘费转到大地公司。约一个星期后,方某某付给其他六个股东每人3.3万元,之后又付给其他六个股东每人3万元。而黄某星、黄某文、陈某华因私下继续参股,将所分的的分红款6.3万元作为新的股金投入大地公司,黄某星与方某某等人因股份增加而变成大地公司大股东。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在黄某星与方某某私分公款时,2010年国庆节间的一天,陈某好在向方某某确认上述宗地测绘费已到大地公司账户的情况下,看到方某某还没有分钱给他,就以借钱为由向方某某“借款”现金10万元,方某某经与黄某星讨论后,分给陈某好10万元。
        东窗事发争相退赃
    由于5人私发公款数额较大,很快就被人发现查出,仙游检察院迅速介入调查。在侦查期间,黄某星、陈某华、黄某文、方某某分别各向检察机关退赃60000元,陈某好向检察机关退赃100000元。此外,检察机关向大地公司扣押赃款60889.64元。
    另查明,陈某好在羁押期间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阮某某、周某,公安机关根据其举报抓获了阮、周及犯罪嫌疑人蔡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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