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聊天 抢劫网友
【发布日期:2012-01-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梁东红 陈清玉】
晚报讯 1月30日,涵江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曾宪某、黄建某、黄香某、余丽某、刘应某以涉嫌抢劫罪提请逮捕。 犯罪嫌疑人曾宪某(男,黑龙江省大庆市人)、黄建某(男,湖南省郴州市人)、黄香某(男,广西省桂林市人)、余丽某(女,22岁,广西省桂林市人)、刘应某(男,湖南省长沙市人),几人在网上认识后相互勾结在一起,就想以传销的形式,诱骗他人上当,从中获取非法利润。2011年12月31日,犯罪嫌疑人余丽某化名为“余婷”,在网上认识了受害者刘某(广东省梅州市人),通过QQ聊天,谈起恋爱,并以谈恋爱名义把刘某骗到涵江。刘某到涵江后,犯罪嫌疑人余丽某以主人身份,到涵江车站迎接,将其带到六一路一出租房6层套房内。当晚23时,躲藏在套房内的犯罪嫌疑人曾宪某、黄建某、黄香某、刘应某等人,见时机已到,便对受害者刘某实施拳打脚踢,抢走其身上的1.6万元现金和4000多元港币。随后几天,将其控制在套房内,让刘某打电话给亲戚朋友,要其汇钱,其亲友汇去了7300元,全部被犯罪嫌疑人取走,涉案总额达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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