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因涉嫌交通肇事致一死三伤后,不但没积极抢救伤员还弃车逃逸,日前,在仙游县公安局鲤城派出所耐心细致的动员教育,其终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查:1995年08月06日19时50分,犯罪嫌疑人李某(男,43岁,鲤南镇人)驾驶一辆车号为福建32/31429号的大客车在广东省揭东县玉窖镇饶美村路段与谢某驾驶的广东39/50034号小客货车(车上搭载三名乘客)发生碰撞,造成谢某死亡,三名乘客受伤,两车严重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李某不但不报警并积极抢救伤员而弃车逃逸。1995年9月5日,广东省揭东县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福建32/31429号大客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逃逸后的李某认为时间已过18年之久,已万无一失,想不到在这18年中,广东省揭东县交警部门仍不放弃对该案的侦查。2012年1月13日,经过侦查,确定驾驶该大客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驾驶员为李某后予以上网并通报仙游警方。 仙游县公安局鲤城派出所根据广东警方的通报,结合当前公安机关开展的“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组织民警多次深入到李某家中进行走访访问,敦促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争取从宽处理。在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感召下,李某放下沉重的包袱,终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移交广东警方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