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偷车啊”随着一声喊叫,涵江区某小区里有听到的居民和群众都冲了出来,将正在偷车的贼控制住,并送往公安机关。 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23日12时许,刘俊和黄磊(另案处理)经过涵江区某小区,看见小区附近停放着摩托车,正好,两人又没工作,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于是,两人决定盗取车辆卖了,再将得来的钱平分。经策划后,两人携带好工具,由黄磊望风,黄磊决定对一辆黑色“豪爵牌”男式二轮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563元)进行下手,立马用携带的铁撬撬开车头锁后,将该车推走。随即附近群众发现车辆被盗后,毫不犹豫地冲过去,很快黄磊就被群众控制住了,并将其扭送公安机关。被盗车辆已归还被害人徐进。 涵江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563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