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过敏投诉获偿
【发布日期:2012-03-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郑云林】
仙游一消费者购用了某护肤品后出现过敏症状,在多次交涉无果后投诉,经工商介入,获得补偿。 林女士从鲤城某商行购买1瓶某护肤品,价格130元,用了数次后,皮肤出现过敏症状,要求商家赔偿,商行说该产品系正品,不予理会。林女士多次遭拒,无奈之下,于近日拨打12315投诉。 接到投诉后,仙游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服务台两名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该商行进行现场调解,商行同意补偿林女士2桶(4L鲁花)花生油、5瓶(1L)橄榄油,价值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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