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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小交通事故 一男子竟非法拘禁他人索钱
【发布日期:2012-03-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颜敏珊】
    晚报讯  两男子驾驶摩托车意外发生碰撞,一男子仗着自己身强体壮,竟将另一司机非法拘禁,逼迫他拿钱理赔,持续将人拘禁15个小时,结果钱没有拿到,还因触犯刑法而被判刑,昨日,家住仙游郊尾镇长安村的郑某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沉重代价而懊悔不已。
    据介绍,郑某是郊尾长岭村人。2002年9月9日下午,郑某一家人周末回家团聚,郑某就驾着摩托车,载着女儿前往市场购物,一家人准备聚餐共庆周末。当郑某采购好物品返回家中时,与同村的村民陈某所驾驶摩托车相碰撞,两车相撞轻微损坏,但郑某所采购的物品却散落满地,双方就报警处理。仙游交警部门赶到现场处理,看到人员没有明显受伤,车辆损坏也不严重,就进行调解处理。郑某当时看到事故轻微,加上家中亲人等着团聚,也就同意调解处理,双方签署协议,由陈某赔偿几百元当补偿。
    隔了几天,郑某越想越不甘心,认为陈某只赔偿几百元,太便宜他了,仗着自己身强力壮,决定再次找陈某讨“说法”,于是在路上将陈某截获并抓到郊尾镇长岭村一间民房内进行殴打,逼迫他写了两张借条,金额分别为3500元和4000元,并让陈某打电话回家索要钱款。无奈,陈某家人不知道陈某位置,没有送钱过来。陈某被拘禁13小时长,次日早上八点多,陈某乘郑某没有看守,找机会离开那阴暗破旧的民房回家。之后在家人的陪同下,陈某前往郊尾派出所报案。
    仙游警方接警后,立即介入调查。可惜郑某见陈某逃走,自知情况不妙,就畏罪潜逃。今年年初,郑某得知警方开展的“清网行动”,只要投案自首就能获宽大处理,于是就主动投案自首。近日,仙游法院鉴于郑某向公安主动投案,在审理期间郑某又主动赔偿给被害人2000元,长岭村村委会又出具帮教证明,仙游县司法局出具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认为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最终仙游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郑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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