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 将报销的钱据为己有
【发布日期:2012-03-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黄雪贞】
好好的工作不认真做,却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不正当获取额外的钱财,最终被抓,判处有期徒刑1年,且退还非法得来的现金17463.9元。 据了解,30岁男子林某担任“福建省某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副经理,慢慢的他发现该公司在报销这一块有很多的漏洞。于是就想到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公司的报销这块弄点钱。2010年12月10日,林某在报销本公司欠陈某创作报酬余款人民币8000元后,将该款项据为己有。几天后,他发现根本就没人发现,这样来钱也比自己工作赚的钱快多了。于是,又产生邪念。同年12月20日,林某在报销本公司员工吴敏的医疗费时,利用伪造的医疗收费票据多报销人民币9463.9元并将该款项据为己有。因为金额比较大,林某也害怕自己被发现,于同年12月24日,林某离职后随即潜逃。很快,该公司就发现了,立即报警。2011年3月28日,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
古韵新声颂党恩 我市举行“迎七一”文化惠民专场演出
西天尾镇开展宗教场所消防演练 筑牢安全“防火墙”
秀屿区东峤镇居家养老项目 多元服务托起“夕阳红”
荔城区北高镇:挽袖献爱心 热血传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