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液化气 责任人被拘留8天
【发布日期:2012-03-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郑与国 林益涵】
晚报讯 3月27日,城厢消防大队依法对违法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者张某给予8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3月19日上午,城厢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市区荔城大道南湖酒店附近有人驾驶一部货车在销售黑气”。大队监督人员立即联系区安监局、凤凰山街道办相关部门人员赶往现场核实。现场,联合执法人员在群众举报地点发现“路边停靠的一部车辆内装有大小70余瓶液化气,却未发现相关违法经营人员”。经过1个多小时的等候,车主都未出现,执法人员只得依法对违法经营车辆及装载的液化气进行暂扣。 27日上午,违法经营责任人张某主动到城厢大队接受处罚,并对使用车辆运输液化气到处销售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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