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窝已过期 药房被重罚
【发布日期:2012-03-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郑云林 林玉耀】
日前,仙游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鲤城街道胜利南路一商场内的某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正在营业,货架上摆放有香港、海南、广东厂家生产的各种名贵药材等,其中天然燕窝标价不等。 经查明:陈某于2010年、2011年的年初从厂家购进燕窝,还散装购进并自己包装了天然燕窝共10瓶,其外包装及标签上仅标明了“天然燕窝”字样及标价,未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的燕窝标示生产日期:2009/02/03、有效期至:2011/02/02、生产企业等内容。执法人员当即没收这批过期的预包装燕窝10盒,并对陈某立案处以罚款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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