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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甘当黑老大帮凶获刑
【发布日期:2012-04-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颜敏珊】
    晚报讯 一男子小时候喜欢看涉黑的影片,平时也喜欢当“孩子王”,长大后甘当黑帮老大的凶手,平时为非做歹,结果被法律绳之以法才后悔莫及,昨日记者从仙游法院获悉,该青年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介绍,家住仙游鲤城东门的郑某,因平时喜欢看看涉黑的影片,与儿童伙伴玩“孩子王”。其父亲怕其变坏,就送其到部队当兵,。当兵时郑某也表现很好,可一退役回家就不思进取。刚好遇到同村的傅某,傅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并未就此罢手、重新做人,反而以自己被判刑在社会上造成的恶劣影响为资本,开始网罗郑某及另外13人(另案处理),初步形成以傅某为组织者、领导者,同案人4人为骨干,郑某等10人为成员,骨干成员稳定,层次清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郑某参与了黑社会组织实施了寻衅滋事,傅某为在鲤城街道东门村盖别墅,在当地圈占林某等三个生产队的土地,因受到林某等人出面阻挠,指使手下威胁并殴打林某致其轻微伤并以此威慑群众,指使手下窜至鲤南镇一工地持木棍殴打许某夫妇,同时吩咐同案人前往现场接应逃离。另外,傅某盖一别墅时四处网罗奇花异草,见同村王某家中一棵祖传桂花树(经物价评估价值15000元)后,郑某受指使等窜至王某家屋后欲盗挖桂花树,后因被王某发现而未遂。
    为催讨陈某的赌债,郑某等人在傅某的带领下强行闯入陈某住宅,一伙人在屋内大声喧哗并喝酒、睡觉,经被害人多次催赶也不肯离开。因陈某家人报案,仙游县公安局鲤南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用警绳对该伙人联绑一起。后傅某得知情况带其他成员赶赴现场,强行解开绳后带郑某等人离开。
    傅某、郑某一伙的罪行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抨击,仙游司法部门也对傅某涉黑组织深恶痛绝,立即成立专案组对团伙进行打击。案发后,郑某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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