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腹痛入院因内出血死亡
医院给予患者家属30万元补偿
【发布日期:2012-04-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4月1日下午,怀孕三个多月的广西籍女子梁锦丽因腹痛被送到仙游县医院治疗,次日上午8时许,医院宣布其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对此感到不可理解,认为医院在治疗病人过程中存在不当,要求医院赔偿120万元。仙游县医院表示,孕妇死亡是由于孕妇子宫曾有疤痕,因疤痕破裂出现的腹腔出血造成的,院方在对孕妇治疗时考虑到了子宫破裂的可能性,但未来得及采取措施。 事故发生后,仙游县政府、县卫生局、县医院迅速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并积极与死者家属协调善后事宜,至昨日截稿时,医患双方达成协调,由医院给予患者家属30万元的经济补偿。
死者家属:孕妇腹痛就会出人命?
8日下午,记者来到仙游县医院。死者的丈夫成国辉是湖南人,他告诉记者,他的妻子叫梁锦丽,广西人,今年29岁,夫妻俩都在榜头工艺厂打工。4月1日下午3时许,其妻子梁锦丽打电话说自己肚痛,成国辉赶回家用摩托车将其送到榜头镇卫生院。经医生B超检查,梁锦丽属宫内早孕,有流产先兆,建议转院治疗。 下午5时许,成国辉将妻子送到仙游县医院,医生给梁锦丽用药后,梁锦丽的腹痛症状并未缓解。 2日清晨6时许,梁锦丽出现休克症状,院方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上午8时50分左右,院方通知梁锦丽家属,梁锦丽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死者家属报了警。当日下午,在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后,死者家属要求院方赔偿120万元,双方协商多次未果。
仙游县医院:死者因子宫破裂大出血死亡
对于死者的死因,负责协调此事的仙游县医院医务科科长游德亮称,孕妇死亡是由于子宫破裂出现的腹腔出血导致,医院此前在治疗时考虑到了此种可能性,但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就发生了不幸。事情发生后,医院就积极协调处理,不过死者家属120万元的赔偿要求让他们无法接受。 游德亮说,梁锦丽入院后,院方最初主要是针对她的流产先兆进行治疗,一般流产先兆都会出现宫缩导致的腹痛,所以他们才认为腹痛是正常的,医院也是采取保胎治疗。直到2日凌晨1时许,梁锦丽羊水破了,院方才确诊保胎失败。 游德亮说,在梁锦丽的病历里面,医院发现梁锦丽有剖腹产导致的疤痕子宫,容易出现子宫破裂,而她5个月前刚分娩过,分娩后两月又怀孕会导致子宫的营养很差。院方称,他们考虑到梁锦丽子宫破裂的可能性,只是当梁锦丽的羊水破后,宫体的压力变小,导致破裂的可能性降低,未来得及时对此种可能性采取措施。等她2日清晨6时许,医院发现患者出现腹腔出血后,医院立即组织急诊诊治,组织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麻醉科等7名主任医生参与抢救,但还是因患者腹内大出血,而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仙游县政府、仙游卫生局、仙游医院联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积极与死者家属进行协调善后事宜,经过8天的协商,昨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医院给予患者家属30万元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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