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不和去敲诈 男子索要“入狱赔偿费”再获刑
【发布日期:2012-04-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陈玲玲】
晚报讯 一男子曾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3年,可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向受害人索要赔偿费,结果再次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被抓捕,昨日记者从仙游法院获悉,这名恶男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07年,年仅20岁的黄某因与受害人林某言语不合,被林某殴打后,但黄某没有用法律手段处理纠纷,而是一直怀恨在心,遂向林某的妻子发送恐吓短信,并经常到林某开具的红木店里进行威胁,后又向林某敲诈2万元。 2011年,当黄某刑满释放后,认为是因为林某的陷害才让自己入狱,遂产生了强烈的报复情绪。2011年9月28日凌晨,黄某与一男子在喝酒后,趁着酒性又来到了林某的展厅,表示如果林某不对他入狱三年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打算用红木的笔筒、剪刀等自尽。黄某在与被害人林某拉扯过程中,林某展厅里的一张海南黄花梨圆桌被撞倒损坏,经仙游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被撞坏的海南黄花梨圆桌损失价值人民币104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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