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台女郎”寻找“金龟婿”要擦亮眼睛
【发布日期:2012-09-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翁国山】
与大陆一海之隔的台湾,披着神秘的面纱,加之红娘说客的美化,带着更多的诱惑。不少大陆女郎欲当贵家之妇,享荣华富贵,而身嫁台湾。但因台湾不全是鲜花和美梦,一些嫁台女郎在经历涉台生活后失望而归,最后选择了与台夫离婚(本报昨日曾报到过)。在涉台离婚案件中,提出离婚的绝大多数为大陆女方。
年龄差异大 夫妻难相处
据了解,自2011年起至今年7月份,涵江区法院共受理26起涉台婚姻案件,同期相比,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该院法官分析称,近三年的涉台婚姻案件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当事人之间的年龄差距大,老夫少妻现象突出。年龄差异大,夫妻矛盾多相处较难。有的年龄相距30岁以上。二是当事人缺乏感情基础,结婚时间不长就闹离婚的现象较为普遍。最短的接触时间是认识当天就登记结婚,一般的不超过半年。从登记结婚至起诉离婚的时间则平均为8个月。三是案件当事人离婚的比例高,尤其是文化层次较低者离婚率高。四是夫妻两地分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婚后男方多数不居住在大陆,而女方只能通过申请探亲暂住数月,更多的时候夫妻各居一方,最常见的夫妻类型是共同生活时间短,无生育子女,无共同财产。这种形式的夫妻关系占涉台婚姻90%以上。
不法中介黑心中饱私囊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有些女性在婚恋过程中,严重脱离现实,过分相信对方的许诺,以为嫁到台湾就找到了靠山,可以衣食无忧,见识大世界。有些大陆单身女性婚姻动机不纯。相当一部分女性把婚姻当作跳板,贪图享受,贪图金钱。男方贪图女方年轻美貌,女方则把结婚作为外出打工的渠道。 再者有一些不法“中介”乘机牵媒拉线中饱私囊,专门从事涉台婚姻介绍,他们专门利用妇女文化素质较低,急于摆脱贫困环境的心理特点,不惜蒙骗自己的同胞姐妹,为台湾社会低层中的大龄、丧偶甚至残疾人员充当“拉皮条”的角色,从中赚取高额的“中介费”。
法官提醒:要端正婚姻动机
为此,该法官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大社会主义伦理道德教育力度,增强妇女自尊、自爱、自强的观念,婚姻登记部门、及公证机关在加强对婚姻登记的管理和审查力度的同时,应对社会婚介所进行一次清理,严厉打击“黑中介”,以避免类似“婚姻”的继续发生和蔓延。 法官提醒“嫁台女郎”,要端正婚姻动机,对“台夫”要多加了解,不能仅凭媒介的穿针引线和对方的一面之词,以自己的美丽和青春作赌注,而将自己的幸福生活寄托在没有感情基础、不知是真是假的“金龟婿”身上,到时后悔莫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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