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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伪造土地证作抵押借款30万
【发布日期:2012-09-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黄雪贞】
    一男子用伪造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作抵押向朋友借钱,过后一直拖欠不还。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经调查发现,该男子还犯有重婚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3个月。
     2009年11月21日,魏志敏在涵江区涵东街道江园路自己的家里,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交纳费用为由,用伪造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作抵押(之前魏志敏未办理上述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向朋友李强、郭秦借款30万元,在办理30万元借款手续时,当场填写借据内容,双方约定月利息为30‰,借款期限为二个月,魏志敏及其妻子黄琳作为借款人当场立下借据。但借款期限届满后,魏志敏未归还借款本息。
    此后,李强、郭秦去讨要自己的钱,魏志敏以各种理由推脱,有时还躲避不见。李强、郭秦觉得魏志敏是故意不还钱,诈骗他们的钱,即于2010年6月7日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魏志敏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在调查中,公安机关很快发现另一个重要线索,魏志敏居然犯有重婚罪。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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