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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一套小叶紫檀家具竟掺有花枝等木材
【发布日期:2012-10-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郑云林】

    近日,榜头消费者陈先生发现几年前购买了用木有异的古典家具后投诉,获协议退款58万元。
    “六、七年前,我在仙游县榜头镇龙腾村的某仿古家具厂购买一套小叶紫檀家具,价值19.3万元。今年9月初,拿去修理发现其中掺有大叶紫檀、花枝等其他木材,要求商家赔偿,商家表示愿意以35万元回收,但该家具现市值为70万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希望工商部门予以调解。” 9月25日,消费者陈先生拨打12315电话投诉。
    当日下午,榜头工商所执法人员与县工艺美术局局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在宝泉工艺园区六楼办公室召集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经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厂家以58万元价格赎回原所售给陈先生的两套皇冠椅、一套宝座、一张1.9米长的清式翘头案;并约定在2012年10月10日前厂家给陈先生58万元,同时陈先生退回厂家所购买的上述家具;由于陈先生资金紧张,要求在10月1日前支付以上款项,厂家要求延长至10月10日支付,故厂家应支付陈先生利息3000元;若未按约定时间内付款,厂家逾期每日应支付违约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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