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过期黄花菜 商家遭五倍赔偿
【发布日期:2012-10-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陈国松 黄益清】
晚报讯 近日,大济工商所接到辖区一消费者陈某投诉,称其在某超市购买的3袋价格70元的黄花菜,都是过期产品,要求超市退货遭到拒绝。执法人员通过查看陈某购买的3袋黄花菜和购物小票,可知确实在购买时该蔬菜已经过了保质期。 该所执法人员约齐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调解,该经营者同意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进行5倍赔偿,并退还买菜钱。该所执法人员对过期黄花菜进行没收。 |
秀屿区东峤镇居家养老项目 多元服务托起“夕阳红”
荔城区北高镇:挽袖献爱心 热血传真情
我市千名职工共庆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 文艺汇演奏响新时代奋斗强音
2025年中考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