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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争议酿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发布日期:2012-09-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国松 李绍清) 为认真做好调解工作促一方平安,近日,仙游县龙华司法所主持调解一宗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纠纷,经司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有关政策后,促使双方当事人提高了认识,当晚在司法所办公室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双方言和化解了一场纠纷风波。
    据了解,早年间,蔡某敏父母口头允诺将座落在灯塔村田上组原铁路边(南侧)面积0.41亩的田地与座落在灯塔村田上组团结村道路边面积0.49亩的田地归蔡某琰一家使用,并一直由蔡某琰家使用27年。如今,蔡某琰之子将旧房翻建用做幼儿园,动用到这二处土地,蔡某敏认为当初也只是口头允诺没有任何协议与相关证明,因此,有异议,引起纠纷。当时幼儿园开学在即,也已动工几个月,双方都不肯让步,经过村委会、镇政府调解都未能达成协议,纠纷越闹越大,甚至双方动用了武力,造成双方均属轻微伤。
    龙华司法所接案后,及时展开了调解工作,化解了一场恶性纠纷,构建了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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